法律合规

经销协议:基本概念

各经销商今天操作市场:官方,独家等。 它们的功能有时是如此不同,所以很难确定哪些经销商。 根据定义,经销商是合法的 (身体)的人 谁在销售交易的实现执行中介功能。 如果这是经销商的合同,和面本身作用于自己的名义。

因此,发牌者作为生产者和批发购买者之间的中介。 他的行动签署合同,提供对产品的所有权从供应商到经销商的过渡,然后给买方的基础上进行的。 在它的核心,经销商协议是出售或交换的协议。 事实上,经销商作为代理人,经销商的产品。 然而,今天的市场运作称自己的经销商,并且是基于实际的关系,律师或委员其实很多公司。

从西方经济经销商的经典定义是在调解链的初始环节,并与制造商(供应商)有直接关系,找到自己的位置。 经销协议 - 这是经销商和制造商之间订立的协议,它定义了自己的职责和权利。 然而,双方之间的关系不局限于单纯提供产品。 随着国际经验表明,建立一定的原则,通过普通零售古典经销商之间的差异。 除了付款人和买家的职责是负责由制造商额外义务的经销商,具有一定的权利。

首先,它是一种特殊的经销商折扣。 所以,作为经销商 - 独家买主,它的产品以最低的价格出售。 这种情况表明一个经销协议。 由于通常经销商购买商品的大型批发出货,在实际的盈利能力较低的生产者的事实,由于高速获得的额外收入

经销商的第二个条件 - 贸易利益的代表,并实现了生产厂家的产品在一定范围内客户的特定区域。 大多数情况下 它是独家 允许建立您的业务,知道在一个给定的领土或该产品的客户范围中,没有人会卖权。

进入一个经销协议,一个模型,它的准备制造商, 区域代表 获得商标使用权,并引为公司的供应商的正式经销商,除了有机会选择对消费者的特性,质量和其他参数的特定类型的产品的权利。

然而,除了权给经销商规定了并有大量专用于这些关系的责任。

有定期购买商品的特定数量的义务。 而如果在同一时期,收购量较小,其差额转入下期,经销商有义务把它卖掉。 作为代表必须符合其实施将开展境内。 经销店的目标是市场,其合理合法垄断的扩张。 通常情况下,一个经销协议适用于领土,这与行政区划相一致。

经销商的职责包括广告宣传和公司,其制造商并不能弥补成本。 此外,该代表必须执行的售后服务和销售只有一个制造商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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