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国家和法律

总英国法律。 英国法律的来源

人是社会性的。 也就是说,它只能在社区内存在。 人们可以简单地丢失,并且没有沟通的存在。 今天人们并不总是相互作用是超越单纯的谈话。

在二十一世纪通信-是 公关 性质不同。 在这种情况下,这样的人到处都是互动的,应进行调整。 纵观多少时间人类一直寻求最有效的公共关系协调员。 在搜索过程中已经尝试了很多不同的机构。 第一个是暴力和宗教。 他们的主要问题是无法在一定条件下控制。

例如,只有弱的人可以通过暴力手段的影响,但宗教作用于信徒。 然而,公共关系调节还是被找到了。 它成为法律。 该机构已经发展如此强大,在二十一世纪成为主要原因之一。 但正确的有许多有趣的功能。 举例来说,在这个星球上,有好几个版本了,其中一个是英国法律。 它的特点是在一定的区域的动作,并具有特定的结构和来源。

右:一般概念

法律,政治,社会或其他性质的研究所总是有一个概念和特定结构。 在这种情况下,英国法律是在它的古典形式的权利的一个分支。 因此,正确地探索法律体系的全部诠释 英伦三岛的, 有必要考虑其初始位置。 也就是说,你需要弄清楚什么是正确的。

这个概念的法律规范,这是受国家保护,保证了系统的价值,并应完全所有的人具有约束力。 应当指出,每个国家的权利在一个系统中,这反过来,包括法律文化,意识和实现形式显示。

右侧的主要特点

任何法律现象的特点是数量的特定功能。 当我们对法律具体说说,那么也有其特殊性。 迄今为止,科学界对社会关系的调节器的迹象没有常见的方法。 然而,也有一些共同的特征,这也让许多的存在。 考虑到这一点,表征权利,遵循以下主要特点:

  • 规则的整个系统是一套陈腐的行为,这是许多熟悉的人的规则;
  • 强制性的人物说的是,标准体系延伸到所有和杂物;
  • 国家保障行动通过建立法律责任的权利;
  • 表达人的思想和意志的权利;
  • 规则系统在法律规定表示。

应当理解,所提出的症状是最经典的。 也就是说,他们也是传统法律的所有分支的特征。

法律英语:概念

所以,我们发现公共关系的法律控制什么样的古典形式。 在这种情况下,英国法律 - 是在英格兰和威尔士强制性规则,这是历史上形成的,具有自身特色的系统。

应当指出的是,这样的法律框架是许多国家如美国,英国及其他英联邦国家等骨干的一部分。 英国法律,英国国家的控制下扩展到所有的领土。 在这种情况下,它确实是有效的,直到今天。

英国法律的出现的历史

形成的英伦三岛的法律规范体系的过程中有大量的特征。 首先,应该指出的是,“英语”的法律成立远离欧洲。 也就是说,它没有生存已受到许多大陆国家的法律制度的不断变化。 此外,英国法律在它的存在,以适应社会的基本需求。

英国的法律制度是1189年的起点。 从那一刻开始, 法院的案件采取的功法的形式,和整个结构作为一个整体变得普遍,不仅tsivilisticheskoy。

许多历史学家也声称,在英国右边的形成有很大的影响了英格兰的诺曼征服。

毕竟,这个国家已经进入了岛上大量存在,这一天不同法律制度的领土。

与其他系统和对他们的影响互动

在任何时候英国普通法影响到其他国家的法律结构。 应当指出的是,英国一直是伟大的殖民大国之一。 因此,在许多议题,她在其主要形式担任领土英国法律。 即使是殖民体系崩溃之后,许多国家继续承认英国法律及其法律制度的基础。 例如,法院在澳大利亚正在积极使用的先例有关英国当局。 这样的例子也有很多。

还有一个与国际同行业全国英语法律之间的相互作用。 同时,英方具有在超国家标准的应用明确的立场。 根据英国法律,法院可以使用的,只有当他们在国家的内部行为直接注册规则的国际性质。 例如,在英国法律人权国际公约的基本自由的规则和人权法的规定,在1998年发表的管辖。 在这种情况下,优先考虑的最后一个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英国法律结构的部门分工

英国法律体系由大量的产业。 通过与业界的大陆法律结构打个比方吧调节不同性质的社会关系。 此外,他们每个人都有一些自己的特定功能。 例如,英国刑法实际上是从系统的一般规律的。 作为犯罪它们具有两个元件,这又,的特征在于所犯行为客观和主观的特性。 英国刑事行业的主要特点是缺乏成文法案。

还有其他的法律行业在英国的制度,例如:

  • 宪法;
  • 行政法;
  • 劳动部门,等等。1.

在科学界最争议的是英国民法。 由于其在大多数情况下,存在被简单地拒绝。

英国民法的细节

民法在英国 - 一个不存在的行业。 也就是说,它不是在它见惯了我们国家的人民的形式呈现。 在英国,有私营和法制的传统划分 公法 一般。 但民间社会的关系,当然,要加以规范。 如果你看看与教义侧英国民法,它包括以下经典机构:财产,合同和侵权行为。

在任何时候都在英国法律产权专门实现。 今天,我们知道,在中世纪楼市调控是足够的灵活性。 该机构已经在那些日子里分为实样和私人。 迄今为止,许多公民权利的法律效力存在于一个恒定的历史形态。

英国法律的来源

正如英国法律系统的许多其他规定,它的基础是大陆系统资源相当不寻常。 特异性在这种情况下有不同的原因。 例如,一个相当大的作用,在历史发展与大陆的影响远播放。 毕竟,英国法律一直独立发展。 它有没有影响罗马的法律系统的信号接收。

因此,主要在英国法律至今有以下几种来源:

  • 司法先例;
  • 行为(法律);
  • 海关。

这些来源中列出了它们的有效性的顺序。 正如我们所看到的,关键对英国法律的恢复司法先例。

先例 - 英国系统的源

在英国司法实践中在任何时候,重新赢得了一个重要的角色。 在其核心是一个先例 - 这是最高机构的决定,司法管理,这已经成为一个公认的,并考虑类似的情况时,都可以使用。

由于英国法律的先例非常学说如此关键的作用。 据她说,法院的保护总是比大多数法律制度更重要。 在这种情况下,还应该指出的是,最高司法当局的决定,其实有规律的价值。 在这种情况下,它比官方规定的规范使用更加方便。 毕竟,最充实的先例,在对比的是法律的规定。 引入源从这类机构作为活动出现 上议院 上诉和高等法院。

法律在英国法律中的作用

规范行为是整个英国的制度的第二个最重要的来源。 在大陆法系国家,它产生的权利。 翻译成英文的方式实质上改变这一原则。 在英国,法律(或法规,因为他们是所谓)被接受,作为一项规则,由议会授权政府权力的基础上。 在这种情况下,法规有一个完整的系统,其中还包括下级文件。 然而,在英国的法律和判例的交互变得容易。 在许多情况下,这些标准的法规要求确认和澄清。 如前所述,法律规则不具备的细节,这是在固有的先例。

英国法律和习俗

除了英国法律制度的这些主要来源,也有未成年人。 这就是法律习惯。 在英国,有两个品种的这种现象。 第一种类型 - 是宪法传统。 他们的行为了整个状态的过程相当显著的作用。 宪政传统定义后,大多数政府的能力。 第二类是管理不同性质的社会关系的习俗。 但也有一些特点。 如果它有一个古老的,古字在英国定制将被识别的事实。 它也不同于在大陆集团的英国法律体系很多方面。

结论

因此,我们“在英语中,”检查的权利 在它的古典形式这个法律制度在世界上没有直接的类似物。 几个世纪以来,连续英国法律能有效地调节社会的社会关系。 因此,许多国家值得注意的是这样一个保守的系统的好处,以提升自身的法律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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