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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检查 - 这是什么? 司法鉴定中心。 法医局

法医检查-是 一个程序的行为, 长期以来一直在刑事诉讼中的标准。 鉴定结论是在对案件的证据基础的主要场所之一。

现在我们来看看这个机构更多。

一般特性

法医检查 - 通过实际数据的具体的科学,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知识的基础上,设置,使用情况的全面和绝对客观调查的程序。 由于该证据不能证明一个可疑人物的参与或无罪的事实。

法医检查 - 是一种非常有效的工具,这是在技术和其他手段的最新成果整个阿森纳的过程中使用。 目前,这一地区正在迅速由于科学的发展融合。 这创造了先决条件,以开发研究的综合方法。 应用专长打开生产的证据表明,是以前无法进入的这种可能性。

目标和方法

该程序是问题的一部分:

  • 对象(人,对象,植物或动物)的标识;
  • 诊断,即过去的事件,事件的时间顺序的方式识别,它们之间的关系,对象,它们的属性和不能在普通的感觉来决定性能的特点;
  • 预防,是确定其下发生违规行为,和方法的发展除去它们的条件。

该研究采用这些或可从技术和自然科学借用或者直接参加考试开发的其他方法。 不过,即使有手段,借鉴经历重大变革供研究之用。

类型

法医检查 - 这是出于各种原因执行的操作。 这可能是专家评估的范围,序列和位置的不同组合物。

因此,各种研究类是通过知识的分支区分:

  • 健康;
  • 法医;
  • 材料和物质;
  • 经济;
  • 生物;
  • 别人。

他们是按体积:

  • 基本的;
  • 额外的(如果分配后的主要研究仍不清楚)。

考试的地点分为销售:

  • 在机构;
  • 外专家组织。

可提供不同和一致性。 所以,它们是:

  • 初级;
  • 重复(这包括被分配到相同的对象,解决相同的问题在原来的形式,但在没有根据的情况下,首先还是他们提出严重质疑研究)。

由于专家号区分:

  • 由专家进行的调查;
  • 佣金,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专家的协助。

司法考试的任命:为研究样本

决策进行研究并分配到一个程序后,为比较样本。 此步骤是可靠和专业的评估非常重要。

因此分离的样品:

  • 免费,所形成的情况下被带到之前,并没有涉及;
  • 实验条件是在制剂为研究(可以,例如,以获得笔迹的样品)的材料。

刑事案件任命

这种类型的研究可以进行,并在审讯过程中,并在过程中 的初步调查。

它可以在紧急的基础上征收,如果延迟会影响质量 的证据。 所以,被任命为:

  • 遗作法医检查;
  • 以确定是否有关于他的精神状态的疑虑被告人或嫌疑人的理智;
  • 确定被害人或证人的身份,如果有关于感知的充足的疑虑;
  • 确定年代,如果文件丢失。

之后,一个合理的决定,其中规定了本次会议的基础。 根据法律规定,有权任命委托给谁做的调查,检察官或调查的人员进行检查。 也宣告申请可能会怀疑或被告人,辩护律师,被害人。 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决定可以是正的或负。

法医检查

研究在刑事诉讼的框架内进行。 如果法医检查是在尊重生者的任命,人身伤害的情况下,以评估的性质和严重程度。

以下类型的研究可能是在这种情况下:

  • 健康;
  • 受害者,谁是在医院;
  • 假疾病;
  • 切割和人工疾病;
  • 性状态。

尸体的法医检查是一个刑事案件之后进行。 通常,它涉及暴力死亡的迹象的情况下。 该过程在合适的停尸执行。 她定期的专家,但可以举行,并从教师或法医检验局的专家。 在特殊情况下,如果不能在温暖的月份运输,该程序可以在开放中进行。

民政部委任

在这种情况下,专家由法院任命。 它可以通过必要澄清一些需要特殊知识的问题引起的。

另外,法院还可以申请并参加人。 但它是更好,如果情况之前她的行为在法庭上被认为是。 否则,将不得不推迟了必要的调查时间。

有时其目的要看情况和可行性。 其他 - 规定强制性的研究。

这里的许多解决的问题是类似于在刑事诉讼的框架处理。 然而,由于具体的民事审查过程比破案略有不同。

最常见的研究是书法。

仲裁过程的任命

考试进行了同样的目的,在民事案件。 在解释这些问题,但是,专家给出只关乎自己的知识对象有意见。 法律的法律规则是不会受到影响,也不需要做。

这一点很重要。 例如,在审计过程中表明的结论,专家确定了会计和财务报告违规行为。 同时写明违反某些法律。 法院可与他们不同意,认为他们可选或拒绝。

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证据的过程在于谁是涉案的个人,法医检查局只在他们的要求处理。 在这种情况下,仲裁庭应当提交澄清,并提供候选人的问题。 问问题,但是,是一个正确的,但不是申请人的义务。 然而,通常他们试图把一个特定任务的专家。 法院应通知所有参与此案的专业知识的任命和向他们解释,他们也可以把问题专家。

此外,法院可以把自己的问题,重新制定现有或拒绝其中的一部分。 如果所申请的研究需要进行同行评议,但没有任何一方,则法院应到,这个过程是必要的当事人解释。 在比形势的要求给予不经常在仲裁过程中的实践。

司法鉴定局

该系统是目前法医性质的机构包括以下品种。

  • 司法部的司法鉴定的俄联邦中心;
  • 区域中心。

我们的目标是在检察官办公室,警察,安全,社会保障,海关,法院,税务机关,公证机构处理行政违法行为的说明和器官进行研究。

司法鉴定中心的联邦法律,以及对这种类型的研究机构适当的指令程序的基础上运行。 非常不同的方向,其中的过程:

  • 自动技术;
  • blasting-;
  • 法医;
  • 语言;
  • 武器;
  • pozharotehnicheskaya;
  • 建设;
  • 商品;
  • 环境;
  • 其他物种。

然而,法医检查,当然局,以司法部不适用。 它是受卫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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