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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念与法治的特点 - 申报和实际

什么,事实上,国家可拨打法律? 它是如何从他们只申报民主的话,在这个问题上没有体现它有什么不同? 什么是法治的概念和特点是什么意思? 如今,几乎世界上每个政府能听到法律在他们的国家和政府的民主规则的语句。 然而,一切并不那么令人乐观原来的做法。 很多时候,这样的语句是(法律或财产)就是一幅美丽的图画,它隐藏在该国的重要问题。 让我们试着学习区分 法的状态, 这个概念和特征的必然意味着符合自然的一切社会生活的规范和公民人权。 但是,在任何情况下,不应意味着随意性和不同的人的自由,不必是相互矛盾的。 这个概念与 法治的功能 需要一个体制结构的强制性存在。 我们正在谈论的分离 政府各部门 (行政,司法,立法,也许有些人),并通过人们将能够影响他们的机制 政府(这一点, 例如,投票,改选, 不信任票)。

什么是法治的概念和特点

  1. 所有公共区域法律的绝对统治。 宪法和法律必须对生活的调节至高无上的权力,保护人民的利益。 当然所有的演员在国内,不论贫富,官员或其他类型的从属于法律地位,并在他面前平等的规定。
  2. 理念与法治的特点,要求任何特定的人之前,必须共同承担责任作为个人的状态,和状态。 这些规则必须在宪法中明确载明。
  3. 在法律条文的遵守控制的高效率。 这是由经营完全独立的法院来实现的。 司法系统的自由发挥的法律自由的不可侵犯的担保人的非常重要的作用。
  4. 权与法律是相互关联的系统,必须符合其影响的权利和国际协定的所有规范 个人的自由。
  5. 这样的社会的强制性条件 - 这是一个政治和意识形态多元化,宪法正式供奉。
  6. 除上述以外,法治的条件和特点,这决定事务的真实情况,也包括实际执行在实践中这些法律规定。 这不只是规定,以及政府部门,社会保障的功能分离,每一个人的人权和公民自由的保证保护。 其实,这是真正落实它区分真正的宪政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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