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刑法

概念和类型意图依照刑法第25条

迄今为止,正确的 - 这是在整个世界公共关系的关键调节因子。 它渗透在人类活动的绝对都是现有分行。 如果你注意,在商店中购买平庸 - 这是由民法管辖分公司销售合同的一个典型例子。 您可以选择大量这样的时刻。 他们都说,法律是社会关系的调节是非常有效的。 许多世纪以来,它与其他协调员竞争,例如,暴力和宗教。 但在理论阐述律师的过程中实现更好的控制社会的权利不存在。 只有它能够最有效地组织社会。

但是,法律规定不仅人类生活的法律问题。 它还会影响超越了普通的关系。 这些可以被视为违法,这是一个故意不服从现有的法律制度。 此外,这一类分为普通的罪行和犯罪,具有危害公众安全的最大水平。 后一类的特征在于,通过其自身的结构,其主要内容是意图之一。

什么是犯罪?

在考虑该类型的刑法意图,有必要对付他属的类别。 这样的犯罪行为。 这一类的概念延续了很多世纪以来,世界各地的法律从业人员形成。 起初,犯罪和普通犯罪之间有明显的区别是不存在的。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变得清晰,缺乏理论的发展不允许有效地使用惩罚的机构。

这导致建立犯罪的范畴。 今天,它占据了整个刑法领域的关键地位。 根据大多数犯罪的经典理论 - 罪行的一个亚种,其中有公共危险程度最高。 犯罪的事实给国家运用特别措施,法律责任的罪犯的权利 - 犯罪。

该类别的主要特点

像许多法律现象,犯罪行为具有解释其功能的特征。 在俄罗斯联邦的类别的法律制度由于以下因素:

  • 犯罪性质的行为;
  • 内疚;
  • 危害社会;
  • 刑事不法性。

因此,根据关键特征,犯罪 - 这不是重点进攻有损于一个或受试者数量有限,且危险的行为直接侵害了全社会的利益。

组合类

在刑法意图的类型 - 是犯罪的直接参与。 这种现象是犯罪的结构的特性,它的存在允许使用的责任标准研究所。 换句话说,进攻 - 是它的内部结构。 根据刑法的若干要素的经典理论包括主体,客体,主观和客观的一面。 各元件的特征在于其自己的特点。 然而,在这篇文章的背景下,我们只在主观方面有兴趣,因为这是它的一部分,我们来看看主要类型的意图。

主观方面犯罪的概念和结构

具有社会危险的行为 - 不仅是身体活动特定的个人。 这个过程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结构,它具有脑力劳动罪魁祸首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也就是说,我们所谈论的罪犯的态度对其所实施的行为。 它是犯罪的这一特性赋予它一个主观的一面。 换句话说,它反映了在给定行为的实施时间的人的精神状态。 主观侧被分成几个相互连接的元件。 最主要的是酒和额外 - 动机,目的等。 第一类反映了人对自己的行为及其一切后果之间的关系。 有意向中的结构缺陷。 它有自己的理念和其他功能。

犯罪倾向:概念

所以,我们得出这样的文章的主题。 应当指出的是,概念,特征和类型意图受俄罗斯联邦刑法典第25条的规定。 该规定确立了过错的故意形式。 在实践中,执法人员发现了比疏忽,这也是内疚形式的90%以上的意图。

根据第25条的意图 - 是其活动的犯罪性质,可能产生的后果的认识意识。 此外,该类别还包括会有,这是针对行为的事实。 不过,也有大量的生活情况,即犯罪可以进行。 因此,立法者承认几种类型的意图的存在。 产生的权利的理论家 - 有些是直接在联邦立法,其他规范固定。

刑法的类型意图

当然,每一个法律范畴具有一定的理论分支。 这里的意图也不例外。 第25条提出了其基本类型。 应当指出的是,还有影响这些问题的理论发展。 但种意向,按照艺术。 刑法25,被分为两大类。 该排名:直接和间接故意。 在这两种情况下,立法者提供的两个方面的详细描述。 他们的标准紧固件能够使用不同类型的意向为有罪执法的法律特征。

意向直下式

在大多数情况下,肇事者是意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并愿意的某些后果外观。 因此,直接故意经常遇到的现象。 如果我们谈论纯粹的科学术语,这种形式的内疚意味着一个人的自己的行为的社会危害和负弯矩的欲望的认识。 在这种情况下,汇聚作案过程的智力和意志方面。 直接故意的情况下,存在在那里的人真正了解各方面,以及对社会的破坏功能。

在某些情况下,智能时刻类别的结构包括需要了解的不法性。 不过,这一次真的只发生在那些情况下,刑法的文章中明文规定的不法性的认识。

怎么样的负面影响,他们表现出来的犯罪欲望,以实现特定的结果。 目前是直接故意的另一种强制性的特征。 之后,他解释说,一个人进行特定的操作,以获得一定的好处的事实。

意向间接式

在司法实践中,也有当一个人的自己行为的意识不完全是充满个性的情况。 这样的时刻,有一个共同的名字 - 间接故意。 在这种情况下,罪魁祸首,再次意识到消极,违法和他的行为的社会危险性,但其后果是指轻蔑。 作为一项规则,在这种情况下,肇事者只允许任何结果的发生的可能性。 换句话说,间接故意 - 该人是不知道的损害广度的类别,以引起他们的公共关系,但进攻的精髓,他是众所周知的。

在刑法理论这样的时间被称为有意识的假设。 他解释很简单:一个人在某一行为的发生的时间上的消极后果会以任何方式阻止的事实计数。 出于这个原因,罪犯没有绝对拿不出办法厌恶消极结果的发生。

其他类型的类别

当然,法律规定载于第25条,是不是刑法理论的唯一来源。 然而,固定在各种意图及其法律价值是执法的依据。 然而,在理论上,有在纸制品类代表的其他类别,其中也有生存的权利。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识字,想出来到底,但他们的存在是在这个方向所做的工作的证据。

意图通过确定性程度类型

在上述分类类别的第25条没有规定不能在执法中使用。 然而,它们在理论观点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因此,比正常物品25种意图的释放等。 相当普及的今天是具体程度的分类。 根据这一理论,研究人员分离出:

  • 具体化的意图;
  • 未指定的意图。

两个物种均赋有自己的特殊性,表征其法律性质和生存的权利。 因此,为了了解其他形式的意图它们的区别,就必须要考虑指定的,并没有分别指定类型。

什么是意图具体化?

根据确定性程度第一类型的类别,指示肇事者明确定义的目标的事实。 换句话说,触犯刑事行为的人意识到它的危险性,但也希望发病的具体影响。 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人完全在他的头上不仅处理犯罪的时间,但可能出现的进一步发展。 同时它具体化也被认为意图,其中一名男子允许一些相关后果的出现。 在这种情况下,该类别将被称为“另类”,因为行为人希望情况之一的发生。

未指定类型的意图

第二类被称为未指定。 从这个概念出发,可以得出结论,意图暗示的消极后果有一些不确定性或不愿意识。 换句话说,行为人故意犯下的行为,了解他对公众的危险。 然而,在设计的时候的具体目标之前,并不打算。 这种类型的意图可以在不断的罪行被发现。 例如, 逃税 很少进行有具体目标。 基本上,一个人根本不想放弃自己的个人资金的状态。 这里明确的,隐藏的目标是存在的,但没有规定它。

在其他国家意图的测定

应当指出的是,意图犯罪是在其他国家的法律部门强制类危害社会的行为。 但在其他国家格式的类是从俄罗斯有所不同。 意图的解释目前俄罗斯在苏联时期被开发。 它涉及到行为的公共危险存在的意识。 如果我们谈论其他国家的意图,有一个关于公共危险问题不是把所有。 相反,外国律师正在寻求行为的不法性意识的存在。 在这种状况的国内刑法也发生了。 然而,在20世纪20年代,不法完全被意向的其他,现代结构件所取代。 是好是坏,很难说。 该意图的现代诠释可以在俄罗斯联邦执法机构的实践活动要应用的最主要的。

结论

因此,我们研究的理念和意图的类型,现在在俄罗斯刑法存在。 应当指出,在商品分类介绍的是科学辩论多数现代科学家的主题。 在工作中,他们采取了新的和有效的执行结构。 因此,我们只能希望,在未来的立法合法化等,都没有在刑法类型意图的存在,从而扩大了法律可能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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