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刑法

抢劫是盗窃,抢劫,抢劫 - 有什么区别?

在俄罗斯的刑法中盗窃,抢劫,抢劫是违法财产的行为。 他们是为了雇佣军而贪污的。 盗窃是财产的秘密挪用。 抢劫是一个开放的行动。 它也是为了征用他人的。 抢劫是一场攻击。 他的目标也是盗窃别人的财产,这是使用暴力行为,对健康或生命构成危险,或受到使用这种行为的威胁。

所有这些罪行都有共同的特征。 它们旨在捕获其他人的财产。

所有权形式

为了确定犯罪的目的,民事立法区分了几种财产形式:

法人或公民的财产。 这是 私人财产。

2.国家的财产,以及其科目。 这是州财产。

3.城市,农村定居点等城市的财产。

无论所有权的形式如何,任何财产都受到法律保护。

构成非法行为

抢劫,盗窃和抢劫的对象总是别人的财产。 主题是一个人(从十四岁开始)。 在 主观方面,犯罪的 特点是直接意图,共同的加重情节。

1.在事先勾结的基础上,由几人实施非法行为。

造成巨大伤害。

重复等

在客观方面,行为的特点是扣押他人的财产,造成业主因非法行为造成实质性的物质损失。

盗窃的特点

秘密盗窃盗窃被理解为在其所有人或其他所有人不在场的情况下非法扣押财产的人的行为。 如果一个人在所有者面前犯罪,但在他没有看到盗窃的时候,这样的行为也被认为是盗窃。 如果所有者或其他所有者看到盗窃的时刻,并且攻击者相信他是秘密行为,该行为将被视为盗窃。

盗窃犯罪的目的是罪犯侵权,也就是别人的财产。 一个十四岁的人被认为是一个主题。 盗窃的特点是犯罪的方式和地点,同谋的存在,被盗财产的隐藏等。在主观方面,非法行为总是以罪恶,初步勾结,

抢劫的特点

有关的罪行与盗窃不同,是在寻找一些业主,其他所有人或未经授权的人员时公然窃取财产。 他们在偷窃期间在场,而知道这个人的行为是非法的。

抢劫是一种犯罪,其对象是别人的财产。 它的特点是攻击者的主动行为。 他们以对另一方的财产的公开非暴力占有表示。 抢劫是一种 罪行,其主题 是任何有能力的人。 但是如果一个人已经达到十四岁。 在主观方面,以直接性质,雇佣军目的和使用被盗财产的可能性表达了抢劫。 意图是肇事者意识到犯罪不会秘密发生。

按照这一行为,抢劫与盗窃的直接相反。 其特点是窃取别人财产的开放方式。

抢劫的特点

抢劫暴力对生命和健康构成危险。 这是这个罪行的特征。 其特征在于对受伤人员的身体状况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 抢劫的目的是属于另一人的财产。 在客观方面,有关行为的特点是使用暴力。 有关行为的主题是不少于十四岁的理智人士。 从主观的角度来说,抢劫有直接的意图和自私的结局。

抢劫,抢劫,盗窃的一般特点

如果财产被盗,盗窃或盗窃罪被视为终止,攻击者有能力处置或使用该外国财产。 盗案被认为是从盗用财产的时刻开始,但从使用暴力威胁到健康和生命,并威胁使用这种暴力的攻击开始就被完成。

如果财产在没有共犯,组织者或煽动者的参与的情况下被盗,犯罪者所犯的行为不是一群人提前犯下的非法行为。

以前的阴谋所犯的罪行(盗窃,抢劫,抢劫)是由集体其中一名成员撤回财产的情况下提出刑事责任,而其他人根据角色分配提出了某些行动,以协助肇事者犯下这些行为。

如果这个人没有参与,但通过隐瞒犯罪痕迹,出售被盗物品等方式对其进行了协助,这种行为被视为共谋的并发资格。

非法行为的组织者,没有以盗窃,抢劫和抢劫行为为由,但倾向于不采取刑事责任的人的行为,被认为是犯罪行为人。

当有组织的群众对这些行为进行排序时,证据是非常重要的,表明该队提前组织犯有一项或多项罪行的目标。 那么这个非法行为就是被有组织的人认定的。

如果在犯罪期间,有罪的人故意损坏或毁坏了不是被盗窃受害者的财产,这些行为有资格作为蓄意破坏或破坏财产。

抢劫和抢劫可以用暴力行事。 他们有差异 它们包括在使用抢劫行为时,使用暴力对健康和生命并不危险。 在抢劫案中,使用暴力对健康和生命构成危险。

盗窃造成的损害是根据犯罪时财产的实际价值确定的。 如果没有关于被盗物品价值的信息,则由专家确定。

没有语料库的情况

有什么例外? 例如,如果盗窃是为了临时使用提取的财产而进一步归还其所有者,则这些行为是任意的,有资格获得另一条。 因此,他们不构成盗窃或抢劫。

刑事诉讼案件

盗窃,抢劫或抢劫刑事案件是根据以下因素启动的:

1.受害人或其亲属的申请。

私人,国家或公共机构 官员 关于盗窃属于这些机构的财产的来文。 还是关于对这些组织的工人发动袭击的事实,以剥夺他们的财产。

3.向受害者提供援助的医疗机构的报告。

4.关于盗窃事实和迹象的目击者声明,或涉及抢劫事件的事实。

5. 调查机构 或调查员检测犯罪行为。

Similar articles

 

 

 

 

Trending Now

 

 

 

 

Newest

Copyright © 2018 zhcn.delachieve.com. Theme powered by Word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