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国家和法律

夫妻共有财产联合

总 联合所有权 只可以形成由法律规定的情况下。 有两种类型的实现这些关系的。 因此,能够配偶之间发生的全关节所有权,以及所述成员之间 农民(农民)农场。 在法律允许的财产在另一个监管制度转移。 与会者设立了使用属性关系在一起(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财产处置按照双方协议进行的。

该物业的交易可以在关系进行任何的参与者,如果他们之间达成的协议规定。 如果业主之一做成一笔交易,而无需权威,它可以根据其他方的要求无效。 在这种情况下,请求的承认党的交易无效,来证明谁已设置的属性,而无需授权的一方采取行动故意或重大过失。

在这些关系属性部分都建立了的情况下 的财产分割 ,或它的选择部分(而普通的右侧 共享所有权, 例如,提供了用于一个特定的,预利息)。 部分被认为是在平等的情况下,除非当事人之间或法律协议另有规定。 总共同所有权可以按照一般的规则进行划分。 它们被安装并固定在一个合法的方式。

立法,这之前在俄罗斯工作,建立在其下使用配偶的财产监管制度。 权的确定供奉在 婚姻法。 同时有婚前财产分开的原则。 也有社会的婚姻过程中的原则,其下形成一个共同的共同所有权。

目前的立法也提供了足够的机会在了一起获得的财产监管制度订单定义的配偶。 此外,管理这些关系中的一些规则,包括在民法典。

如果配偶之间的合同没有另行指定,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是他们的联合(共同)财产。 在婚姻合同的过程中,夫妻双方可确定财产的地位。 因此,它可以归因于或共享或单独的属性。 某些监管制度扩展到任何配偶的婚姻存续期间馈赠或继承收到的性能。 每个配偶的财产可以从普通资金婚姻存续期间或在配偶另一方为代价已显著增加了物业的价格归因于该事件的联合。 例如,属于夫妻一方房子已经被其他投资的费用大修。 其结果是,房屋的成本显著上升。 应当指出的是,这也适用,除非另有规定婚姻协议。

这个问题决定共同财产的丧失抵押品赎回权是由取决于是否一个人的责任夫妻一方或双方。 如果一个检查的承诺,执行也可以只在拥有他的分离特性,以及在婚姻财产的一部分征收。

还有一些地方有关方面采取行动夫妻双方的情况。 因此,它可以在单独拥有的财产征收,和双方的共同属性。 按照在决定一个使用是否是另一个监管制度的条款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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