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国家和法律

国家政权:概念。 政治国家政权

国家政权的概念是现代政治学中最有争议的一个。 有关的政府和与业务发展的重点法律权威模式的执行力的关键原则的比例方面,成为激烈争论的原因。 在什么方面? 为什么科学家做法,确定与政治体制的运作条款的性质,并不总是与实践相关?

定义

什么可以给“公共模式”的定义是什么? 今天的许多政治学家把它定义为,为实现电力的一套原则。 一些研究人员喜欢的“状态模式”的概念分开的政治,别人等号两届。 然而,两者都应该从根本上区分这类事件的国家和政府的形式。 所考虑的方面的鉴定是错误的。 为什么呢? 国家的政权是从设备和政府的政治体制的形状不同?

模式和形式的状态装置的:概念划定

考虑那么,是什么三项之间的根本区别(在那个国家和政权的概念可以组合在同一个时间条件)。 事实上,所有三个 - 同一顺序现象。 因此是有困惑,在使用当中,在解释一定的自由。 有时候有,例如,术语如“国家政权的一种形式”,虽然严格来说,使用它是不是在风格上完全正确。

这种或那种方式,这三种现象 - 这个政权,政府和政府的形式 - 表征实现权力的机制。 但是,如果严格来说,政治制度 - 这些都是政府和政府形式的原则 - 是的,其实,反映政治制度的实际运作手段。 视觉跟踪的差异将有助于我们与这两个品种的分类。

种模式

现代政治学家区分以下主要类型的国家制度:民主,极权和专制。 该标准由哪一个可以决定政治制度的身份,取决于科学的学校而剧烈变化。 但是,如果你试图找出主要的,他们看起来像。

的公开通过了宪法,可用性:对于一个民主政权的特点是由以下 三权分立的原则, 分成几个分支,多党制,政府官员在各级选举,符合主要的人权和人与公民的公共资源,为个人发展的可用性,业务自由的自由。

什么是一个极权主义政权的迹象? 这些专家包括以下内容:没有多党制的,最小的商业自由,政治审查,缺乏对公众舆论和公众,国家意识形态的表达资源,宪法是在没有人的参与,或不存在的采纳,也没有三权分立。

什么是专制政权的特点是什么? 根据共同演绎,它们的存在可以是固定的,如果在该国当局集中在一个特定的人或者规模较小的集团手中,作为一项规则,不表达情绪和生活在该国公民的优先级。 一些政治分析师认为,威权模式,可以固定在法律上该国的情况下,有机构,使我们谈论的民主机制的存在,但事实上的国家控制是实现主要是极权主义的原则。

当然,上述标准不能被认为是详尽的。 还需要注意的是,他们都比较充分反映现代政治制度的特点。 如果你深入研究历史,你可以找到更多的 民主,迹象 极权主义专制或。 我们不能说这些标准明确保持局部和在不久的将来。

应当指出的是,它被认为是一个民主的,极权和专制政权,在实践中,很难在科学家之间最纯粹的形式解决。 所述预定分类很大程度上理论。 它的目的是提供一些指导,以帮助您确定政权在该国运作的独特原则。 也就是说,政府比较两个国家的机构的系统可以有条件地识别它们的是更加民主和极权主义为主。 然而,几乎肯定更民主或专制的国家。 因此,不同国家的政治系统的分类都在目前的政治环境和历史非常相对的。

政府的形式类型

在定义了主要 类型的政治制度 考虑的政府形式,首先进行分类,了解术语之间的区别。 正如我们上面所说,国家的模式 - 这是权力运作的原则。 国家和政府的形式结构 - 对于被统治机构的有关权力实施的实用工具。 在现代政治学是政府的下列形式最常见的分类:

- 酉;

- 联邦;

在该国的第一种形式是统一的,集中的政治单元,没有划分为行政区域,有任何显著的权力。 例如主要是单一制国家:法国,英国,芬兰。

联邦州,反过来,是对政治权力的实质性权力下放的原则组织。 该国是由联邦相当独特的学科(如俄罗斯),美国(美国,墨西哥),土地(德国)等。 每个行政区域单位可以有自己的预算,政治制度,甚至宪法。

在政治学的观点认为,国家的相对较小的区域更喜欢组织的统一原则,自己的政治制度。 那些领土汗牛充栋,吸引到联邦格式。 俄罗斯 - 在后者中的国家。 还有许多其他的大面积,如美国,巴西等。

政府的形式类型

什么是政府,政权的形式,我们了解到。 你还必须考虑鲜明的特点这样的东西“的政府形式”。 在现代政治学被接受分配以下不同:

- 君主制;

- 共和国;

首先,反过来,分为绝对和宪法(议会)君主制。 共和国可能是总统,立法或混合型。 君主制 - 政府的一种形式,其最高政治权力从一个国王继承到另一个。 在共和国的关键政治制度是由民众投票形成。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显著君主民主元件(例如,形成立法机构通过表达公民发生时),应当认识宪法或议会。 如果没有,绝对的。

总统共和制集中在国家元首(在行政部门的最高处)手中权力的显著量。 作为一项规则,他是由民众投票直接选举产生。 俄罗斯 - 一个国家,根据许多政治家,包括总统典型。

在 议会共和制 政治权力方面的关键力量在立法和代表结构负责。 德国,奥地利 - 这些国家的例子。 他们也有一个总统,谁是正式的行政部门的负责人,但其权力是小非可比那些由议会享用。

还有另一种准则,以区分总统和议会共和制的概念。 它涉及到没有那么多权力集中在总统手中的级别,或者立法机关形成更高的行政机关研究所的机构(作为一项规则,那些赞成政府干预)。 在上次总统共和国通常与总统的直接参与,他对人事和组织问题的观点的基础上形成的。 优先级的议会模型是立法机构的作用。

当政府的立法和行政权力机构的混合形式共和国大致相同。 明确的标准来确定它们的重量是难以分配。 不过,按照惯例,他们分布在政府的不同部门,为国家的关键 - 预算,军事,社会,企业。 该混合也可以在需要在政府的不同部门之间的政策决定逐步协调表达。 在这方面,我们相信,无论是一个也没有政府的其他共和政体不以纯的形式存在。 也就是说,无论多么显著是总统的权力,它与国家的管理,这样或那样的概念,将与议会的意见是一致的。 反过来,立法机构,以确保进入的某些法律行为的力量,作为一项规则,他们同意与行政结构。

比率模式下,设备的形式和在位

而现在的乐趣。 如何做种状态制度,形成了设备和板? 有没有自己的各类有一定的关系? 不能给予的明确回答这些问题。 这里的原因。

回想一个极权主义政权的迹象:缺乏一个多党制的,最低的个人自由,审查制度等。 考虑到现代政治学家往往列为极权主义的少数国家之一的例子。 这是中国。 共产主义,因此相对较少的自由,强大的审查(在互联网空间,这是一个周期性的禁令西方社交网络表示政府干预的情况下尤其明显) - 事实上,仅由一个党统治。

的不同组合

在方面的政府,中国的形式 -共和国。 人民共和国 - 这甚至是在该国的正式名称反映。 政治结构,所以由当局由人民选举产生的机制。 此外,我们不能说在中国有一个专制国家政权。 尽管功率集中在共产党,人民利益的手中,根据许多政治分析家,给出足够体积。 事实证明,中国,就好像它可能听起来很奇怪, - 一个极权主义政权下的民主共和国。

在中国政府的形式的方面 - 单一制国家。 尽管这是一个大面积的,大城市,城市的存在,并不逊色于人口和首都经济发展方面 - 北京。 上面我们注意到,随着时间的进行大面积的国家特性联邦原则。 对于中国,这个规律不起作用。

不过,一些政治分析师认为,中国 - 是例外。 也就是说,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果政权专制和极权,在全国共和原则的实施将是非常困难的。 反过来,在一个民主国家,选举产生的机构和有代表性的功能,如果您更准确地遵循这一理念。 这主要是由于实现了在政治舞台上竞争的加剧。 有各方提供不同的方案,并落入那些谁促进大多数人的密切的力量。 民主共和国,按照这个理论,必然是一个多党,没有一个政府审查和提供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的整个范围。

政治制度和业务

考虑有关的政治制度和商业机会的关系,另一个有趣的方面。 上面我们指出,民主的特征之一 - 在全国的自由企业的机构存在。 标准是什么? 首先,它是一个最小的新企业注册方面的障碍。 这种低税负。 这是政府监管的最低。

是否有可能以固定的标准商务配套环境的数据被认为是典型的民主的现代国家 - 美国,法国,德国? 在某些方面,当然,是的。 但是,如果我们在自由企业的世界排名采取流行,它变得清晰,在其香港和新加坡的领先优势。 在“极权主义”中国的第一个国家法律上的一部分。 第二个有一个政治制度密切近似于极权主义。 特别是,它其实并不是一个多党 - 反对派,但其对电源的影响最小化。 新加坡也受到非常严格的法律规范生活的公共领域是已知的。

因此,政治(状态)模式并不总是决定创业的自由度。 虽然,根据观点的共同点,并在世界上许多地方目前的做法,治理的原则和经营环境有一定的关系仍然存在。

政治制度和正确的

政治(州)制度可能会有所不同,因为我们已经注意到,该办法 的权利的落实 个人和公民。 在极权主义,如果按照共同的理论概念,法律支持的水平比在一个民主国家低。 然而,许多当代政治学家更愿意接近慎用相关方面的评估。 为什么呢?

有法治的不争的例子 - 美国,德国,英国。 通过在这些国家什么样的机制已经取得的政治制度相适应的质量? 据许多政治分析家,这是可能的,因为外观(而不是马上,但在逐步发展的过程中)实行独立的司法系统。 也就是说,正式机制的存在,理论上应该预先确定的系统实现人权和公民权利的定位,是远远不够的。 需要一个传统,在社会接受为行为的基础。

法律状态的实例。如上所述,可以指示这样一个传统的在这些状态的存在。 反过来,根据一些专家认为,在这些国家,在历史背景下船只的活动并不总是意味着真正的独立,政府将被迫弥补缺乏法律传统的严格程序的。 而且它可以向外表现为无视人权。 尽管事实上,政府正试图为他们提供,但不能凭借自己缺乏独立性的委托法院的正常功能。

俄罗斯政治体制

什么是俄罗斯政治(州)政权的形式? 这是产生了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紧张辩论的问题。 我们将尝试触及的观点就可以了几点。

还有的是,历来形俄罗斯国家政权从未见过的基本准则,民主的特性的版本。 有帝国统治下的君主专制主义,极权主义在苏联时代。 因此,尽管在俄罗斯,有普遍采取了宪法,民主选举机制的事实,在该国的实际权力,更接近专制或极权甚至概念。 反对党, 按照这种观点,虽然有在俄罗斯,但由于来自当局的压力,不能发挥政治制度有意义的作用。 企业在俄罗斯被认为是不能被描述为自由这一概念的支持者:税负水平是足够高的,尤其是在社会负担,该公司的注册时间不够长,政府调控的高层次的方面。

还有另一种观点。 据她介绍,今天的俄罗斯 - 它是民主举行。 反对党的失败,如果我们考虑到最近举行的议会选举的结果,主要是挂钩不符合他们的活动的抑制,与事实公民不共享他们提供的课程的精髓。

商人显著限制,由于业务的低社会责任,但所涉及的业务人员低法律文化。 太多的公司寻求,首先,使一些为自己,通过各种手段欺骗客户,合作伙伴和客户。 因此,需要在国家干预方面法律的严谨性。 但是,根据乐观的专家,俄罗斯经济竞争的自然增长,国家调控会减弱。 在地方的严格的法律来市场机制。 那些希望在开展犯规,忽视服务和诚实力拼,只是输给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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