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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尸心理法医检验及其实现

验尸心理 法医检验 在不同类别的案件进行调查的过程中进行。 因此,在这样的过程的刑事审判被分配给识别自杀或怀疑它。 专家,谁负责进行这种检查,必须收集立即死亡前在期间死者的生命可能的情绪和心理状态信息,并在其发生的时间。

进行验尸的法医精神病学检查(EIT)和民事事务。 当一个人已经承诺或指责的行动是死是规定。 在这种情况下发出一个公正的判决,法院要求专家在心理知识领域的意见。

原因

尸检法医精神病检查被任命为:

- 检查暴力死亡的事实的时候,如果一个可能的谋杀,这是伪装成自杀,反之亦然的开发版本的结果;

- 继承的情况,以确定立遗嘱人的认识和了解他们所犯下的行动能力。

特点

开展心理检查在平行进行的尸体的验尸。 这些过程的发展目标是一致的一部分。 这一发现本身的原因来自生活,后期发现疾病,等等。D.但是退休,问题是更广泛的心理检查。 此外,他们追求的不仅仅是医疗目的。 的是,作为一项规则,在刑事诉讼中进行心理检查的事实。 所以它的目的是回答有关什么 的心理画像 的人,这引起了人的某些动作的原因。

复杂性研究

法医心理检查死后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首先,因为如果它的实现是不是测试。 在研究对象的心理状态只能在书面证据可以理解和收集事实。 这一事实在很大程度上说明了一个事实,即验尸心理法医检验是非常耗时和困难。

此外,专家们只写了证据形式。 他们不能完全确定拍摄对象的脸部的心理状态。 这些文件的列表是医疗证明和病历,以及包含他的标准用语的文字注释。

尸检法医精神病学检查往往进行通过自己的行为来识别公民没有能力在经营计划和了解他们的意义。 这种行为引起的意识障碍特定疾病有关。 然而,在他的一生中医生不特别重视出现的精神障碍的深度和形状。 当患者的冷静行为,医生的人的唯一的一般条件说明。

此外,验尸心理法医检验是基于证人和文件的见证。 这些数据,在与各种客观和主观原因结合可以是非常有争议的。 例如,一些证人有时的情况下,以一个特定的频道中拥有个人权益。 这就解释了主观原因存在。 在视图中的一些矛盾可以通过医生与患者直接接触进行观察。 这解释了客观性质的差异。

应该说,该方法通过召开追授心理法医检验,适当发展尚未收到。 这尽管需要这样的研究不断增加,例如,从骗子的阴谋被选定为老年人的犯罪行为的对象。

对象死后EIT

法医心理检查的任命成为确定必要的 法律行为能力 ,并通过它们进行的操作的充分性。

对象抛尸EIT是:

- 死者的身体和心理健康(在他的一生);
- 证人证言;
- 死亡的情况说明;
- 可能会导致行为偏差;
- 特色死者的人。

因素的考虑,导致了死亡

谥EIT中最重要的对象是生前死者的身体健康。 这一因素通常表征和定义(在大多数情况下)的被调查人的行为。

这项研究的基础上被认为是一种心理障碍。 在大多数情况下,它们会导致病人的行为有一定的偏差。 这样的病状的数量包括:

- lissentsefaliya;
- 阿尔茨海默氏病;
- 小脑gipoplazmiya;
- 脑出血;
- 周围白质软化;
- 异常姿态;
- 多房脑软化;
- 睡眠麻痹;
- 拉斯姆森的脑炎;
- 致死性失眠症。

此外,专家们正在研究对死者的心理健康。 这是考虑到:

- 第三方的证据;
- 由精神科医生的监督;
- 帐户对帐单;
- 解决精神障碍的事实。

经过研究专家开始与证人的工作。 他询问朋友,亲戚和死者的同事。 根据工作的结果它描述了死者的生命的行动和事迹。

这些研究允许使人的心理肖像,并确定可能的偏差的存在。 除了公民专家的健康检查,其中有问题的情况下,改善心理和生理上的压力和极端的目的的情况。 专家固定刺激性因子,引起了一定的人的行动。

任务

任何可疑或已经证实自杀的调查过程中进行的遗作精神检查。 它发生员工自杀调查的事实显然没有安装。 在这种情况下,尸检EIT必要澄清死亡的情况,并找出其原因。

有时自杀的事实是显而易见的。 在这种情况下,专家们寻求确定的状态从人类生活离去为它之前的自杀的预定时间间隔。 这些研究使我们能够研究自杀现象。 这将允许开发预防行动计划,以防止类似的情况。

谥精神检查被任命当尸体被发现,而不会引起任何暴力明显的痕迹。 这类研究在调查或司法当局的倡议下进行。 有时候,谥EIT任命为利害关系方的请求。 它们可以是亲戚,朋友等。D.具体任务,并提供了被放置在这样的情况之前,研究开始时,他必须给出一个详尽的答案,专家的问题清单。

例如,研究的目的是:

- 建立死者的心理状态;
- 找到那些有死亡的可能原因因素;
- 确定死亡的真正原因;
- 建立他人的行为,促使公民自杀;
- 确定一个公民从生活出发的时间的责任。

分类

有不同类型的遗腹进行法医心理检查。 它是由指定的专家小组的分类。 因此,本案的审查:

- 精神病司法鉴定;
- 司法精神病佣金;
- 全面的司法精神病seksologo;
- 全面的司法精神病;
- 心理和精神seksologo司法复杂。

在民事案件约会尸检EIT

验尸的法医精神病学检查可以让我们给许多问题的答案。 但主要的,并在同一时间,其目的的唯一原因是为了确定当时人类理智的程度时,他犯了这样或那样的行为,在法庭考虑。 除了刑事案件诉讼程序方面它往往是一个世袭权利。 需要专家的意见在潜在的和未来的继承人有争议的意志和行动,已经已故立遗嘱人的情况。 法院不能客观并在很短的时间来建立一个因果关系,现有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这是必要的咨询专家。 问题心理检查,同时对确定:

- 心理特征,并在当行为是有争议的完成时间的人的地位;
- 所有的细微差别出现在这种情况下的心理过程;
- 一个人的特殊情感状态的各种因素的影响下存在。

专家们认为,不仅是精神上也是对死者的行动和决定物理方面的影响问题。 此外,考虑到谁死的年龄组。 由专家作出的结论,发送到司法权威,并可能显著改变各方立场的平衡。

信息的非程序源

上述所有的文件,提供了专家调查或法院。 但也有从该研究者获得必要的信息为自己的非程序性来源。

这些措施包括标准和标准,参考书籍和文件,说明和指导。 这些来源的一组特定取决于具体的任务和专业水平决定的。

结论死后EIT

不管采用什么样的考虑各种情况下的心理评估,专家并不总是能够清楚地回答向他提出的问题。 这是什么意思?

法院将其解释为他的无能的结论,以获得直接和间接的证据,是否影响了他一生中的行动和死者的任何决定因素。 什么时候会被视为检查结果临时和穿着建议。

使得结论

心理专家,相应行为的验尸后。 这是一个单独的文件,这是法庭证据源。 法,由专家拟定,评估与调查的其他证据相结合。 它包含对作出对此案的决定是正确的关键事实。

专家起草的法案列明所造成的这项研究的必要性,并确定研究对象,过程和工作结果的结果获得的原因。 此处包含的所有结论不应该是毫无根据的。 所有这些都通过适当的理由支持。 此外,专家无权超越自己的专业知识。 他必须给出答案只有那些属于其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而要做到这在绝对的词语。 可能的假设是在有关测试的人,他在人类精神障碍的存在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问题只允许。

可靠性

这些结论是由一个熟练的验尸心理检查的结果做出,不能总是在充分看到。 当证据证明真正的响应研究只能放弃,并有证人,确认载于文件的情况。

评价法死后EIT

表达由专家意见制定了具体的意见 - 这是律师的能力。 有时,评价的行为被作为复试的一部分做了,法院指定的。

但即使如此,因为它可能,所有载于最后规定必须符合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水平上的现代专家的实践和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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