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国家和法律

额外的责任:概念,特征和功能

国内经济的当前状态的特点是,除其他事项外,各种各样的对实体的吸引外国投资,并设计了具体的控制系统的能力有直接影响的组织和法律规则。 其中一种形式是本公司的其他负债(ODL)。

据当时瞬间的电流民法典,ODO -一种类型的 业务实体 根据不同的情况,一个或多个个人建立。

一个重要的特征是,该公司的注册资本最初分成若干个部分,它的大小,应由组成文件的约束。

该公司补充赔偿责任的成员,而不是,例如,从公司或股份公司,最初承担债务的偿还可能的方面额外的义务。

该法特别指出的责任在团结它们之间划分,并且其可以在(频率因子在组成文件预先指定)的折叠增加。

在许多方面,这是什么导致了一个事实,即额外责任公司是对投资者更具吸引力比,例如,合伙企业,但该组织的参加者必须明确的是,当他们的活动失败,他们面对的问题。

还应该指出的是,从视俄罗斯法律的监管角度来看,有关于组织法律形式有一定差距。 特别是,民法只侧重于有关各方ODO的义务点。 同时有一个惯例,当所有其他条款都是基于类比 的有限责任公司, 否则创建ODO将是法律上是不可能的。

因此,就额外的责任和所有的个人财产的责任的原则。 此外,如果该组织将不能够完全充分债主的钱,他的财产,责任可以延伸到其成员的财产。 然而,贷款人不能做任何要求的ODO的资产,如果他还没有来过的所有阶段 的诉讼 在社会的性质。

与额外的责任,那么社会强加给其成员的事实增高,要求承担责任,使其成为类似于 商业合作伙伴 或合作社。 同时,它不需要在该组织的事务及其成员的私营部门参与。 关于出售其股份的,党被迫ODO率先将其提供给组织的其他成员,然后才给它的一部分出售给任何第三方。

法律比较严格涉及谁可以包括在社会与更多的责任成员数的确定。 此数量不能超过所建立的公司的数量,否则该组织应该转变成股份公司与所有随之而来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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