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与社会, 经济
平行进口的利弊
通常情况下,原有的产品具有合法商标标签的可用性导入到一个国家正式经销商的领土,基于各自的 许可协议。
从审议这一现象的权利的角度来看,应根据枯竭的边缘的定义 的独家代理权 的商标。 国内立法规定在权利人消失对本品的控制,具有相应的识别的时刻 (商标)。 正是在水货这方面确定的权利穷竭的两大原则:国际和国内。 在第一种方法,这种专有权可以通过引入货物流通在任何国家的领土首次销售原则的基础上被耗尽。 在第二个 - 的权利穷竭调试状态中的货物周转时出现。 国家原则的存在将允许商标所有人法办那些谁进口到国内正版产品的领土未经特别许可的人。
我们不能忘记一个事实,即水货反映在最终用户。 它是自然的。 毕竟,货物的原始成本通过水货商,比授权分销商的市场上看跌略低进口。 有时,这种差异可高达50%。
因此,必须要考虑到的是,官方数据显示,在2013年说,“泄露”俄罗斯水货达19%的商品销往独立的网上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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