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刑法

与人质绑架捕获。 刑法第126条和刑法第206条

不同于捕获人质绑架 - 总是在决定一个危害社会的行为的资格的一个重要方面。 通常定义的罪行时,因此,刑法的文章,也有与规定的标准进行正确的选择困难。 然而,为了这些动作之间清楚地区分是足够的考虑症状,并涉及它们,识别相似性和差异。

什么是劫持人质

刑法,以及其上的意见第206条,规定,确定人质的概念的本质规定,他的被捕。 因此,人质 - 它始终是谁一直保留,以胁迫政府或社会的承诺,或与此相反,没有进行任何操作的人。 从这个概念,你可以顺利移动究竟是癫痫发作,什么功能此选项是一种犯罪行为。

劫持人质 - 被接管而空间中移动它的人,并限制人员流动的可能性。 这总是需要有这三个动作,它们共同形成提供了行为的刑法典的文章。 重要的是,犯罪被认为是最危险的一个,并陷入非常严重的类别,蚕食到几种社会关系。

构成犯罪的, 他的招牌

对于行为的表征总是需要有一些差异,因此也不例外,劫持人质。 构成犯罪的,涉及到了一组非常重要的元素强制和可选属性。 如果没有他们,带来的人绳之以法,并采取打官司是根本不可能的。

每个犯罪的所需的功能是必不可少的,从他们的名字如下。 要明白自己的意思,我们可以考虑劫持人质。 在这种情况下强制 - - 这一行为的标志应该是进攻的每一个元素的一部分。 例如,后者的类型。 他总是客观考虑。 当捕获人质,他始终是正式。

可选功能也没有出现在不法行为的组成。 这方面的例子是犯罪,手段或承诺,甚至地点或时间的方法的各种仪器。 然而,这不是强制的某些行为和他们的资格。

客观方面

每个犯罪的组合物,前提是四个元件的存在。 他们的主要是客观方面,它反映了行为向外表现的方式。 如果我们谈论的犯罪,有说,刑法第206条,有几个重要的步骤,即保留,有限的流动性和运动 - 在人质捕获所有这些行动。 这就是人的“撤回”从通常情况下,不给自由选择的位置,并被迫流离失所。 只有行动。

此外,目标始终反映,可以让你完成进攻时所设置的时间类型的组成。 在扣押人质的情况下,如前面提到的,该组合物被定义为正式的,其指示从犯罪攻击开始时的动作的结束。 在这种情况下,后果也没有起到任何作用。

客观方面不仅可以包含所需要的功能,但也可选。 犯罪的工具,例如,或者使用的武器不法行为的地点和时间捕捉的威胁 - 在某些情况下,这一切都在逮捕罪犯一定的重要性。 然而,这里的主要问题是犯罪和承诺的行动结束。 因此区分其他犯罪的扣押人质,例如,如非法禁闭。

对象,主体和主观方面

一些冲击,即任何 公关 -犯罪的对象。 在的情况下劫持人质这将是一个元件,如公共安全。 例如,人质的恐怖分子假定威慑的目的并得到从国家一些好处。 它被认为是这个的标志 类型的犯罪。

那是谁犯下危害社会的行为,总是一般一个实体。 谁已经达到了一定的年龄,是受物理理智的人。 可反对的唯一事情 - 后者要求,即年龄,这在某些情况下甚至可能低于16年。 劫持人质 - 为其负债涉及谁已满十四周岁的人的行为。

主观方面 - 它始终是一个酒是犯罪的态度,他做什么,以及这些行动的后果。 当人质,她始终以直接故意的形式,并不意味着粗心。 这是该行为被认为是特别危险的原因。

排位赛的特点

加重处罚的情节意味着更高的惩罚的任命。 艺术。 刑法206可修复劫持人质被认为是在上述因素的存在将被提交案件详尽的清单。 所以,这些罪行包括承诺:

  • 增益;
  • 一组人的;
  • 针对孕妇或对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
  • 造成死亡或严重伤害,都在不经意间,故意;
  • 使用暴力或武器;
  • 关于谁没有达到法定年龄的人。

那被认为是情节严重的行为这份名单,是量刑的重要,同时也允许您指定反对人质绑架案的了结。

绑架概念

罪的规定载于刑法。 绑架 - 是涉及人的非法扣押抱着它和移动动作。 正如你所看到的,它是进行了多次行动,共同构成一个危险的行为。 然而,绑架是不是很严重,但仅仅是一个严重的罪行。

重要的是有资格的事实,绑架 - 是发生在完全秘密的有关它只能近亲知,即人,这是指向间接侧的人的行为。 所有这一切都体现在犯罪的构成,并导致它与其他类似非法行为,例如,如非法拘禁不同。

人绑架的客观方面

犯罪的该元件中,如上述那样 - 在外部环境中的行为的表现。 漏可以用不同的方式来实现:停药,保持和移动的受害者。 具有所有这些步骤一起 - 对犯罪存在的先决条件。

关于不法行为,一样的劫持人质案件的制剂类型,它是一个正式的,因为动作的开始,从而简化资格的过程中,由于起效,并将它们与行为的委员会之间的关系完全是可选的,因为完成。 此功能不高于视为犯罪区分,而是具有相当的重要性。

犯罪对象

正如上面提到的,社会关系,其中的犯罪侵入,价值的行为。 刑法第126条绑架个人自由作为一个对象时定义。 这恰恰说明,因为犯罪行为元素是这一行为的标志,如在第206条所指。

这个对象的特点是,它影响的主观权利的人,那就是,自由移动和位置的选择权。 因此,如果人同意他的所谓绑架,那么就没有不法行为不会,犯罪就会自动消失。 这是相对于人质,其中对象的拍摄 - 公安,在这种情况下,是很重要的只有人类的切身利益。

犯罪主体和主观方面

总的来说,肇事者是每个违法行为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 表征触犯法律的人,你只需要确定年代,与可以进行刑事起诉的发作。 这是大约14周年,以及在扣押人质的情况。 这是绑架,监禁等处罚。D.将从惩罚人质没有什么不同。

在这个犯罪葡萄酒表现在直接故意的形式,其他事件根本是不可能的。 谁犯一个人 的行为, 总能意识到自己行为的全部后果,并监督他们的工作,这使得它受到确认理智。 另外,从捕捉不同不能在这个问题上。

情节严重的

刑法第126条包含的,很容易犯罪转化为合格或合格极功能的详尽列表。 其中包括一组人的行为的佣金; 与暴力; 基于自身利益; 对一个孕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未成年人; 造成被害人死亡,犯罪的过失犯罪,也许是一个沉重的身体伤害。

此列表不从考虑劫持人质什么时候已经呈现不同。 然而,可以看出,当绑架是不是一个合格的标志故意杀人,说。 也就是说,死亡是一种加重情节只有固定的劫持人质时。

免除责任

刑法认为文章包含票据,这通常说明执法者攻击某些特殊情况下,并说明你需要在这种情况下做的步骤。 艺术。 126和206也不例外,它们包括问题的关于刑事责任豁免的解决方案。

绑架甚至充满力量罪和拥有所有必要的属性,允许从刑事责任的,当然,在一定条件下的人员释放。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行为人自愿释放受害人,即被盗,也可以从处罚释放。 重要的是,在这种情况下,他的行动没有其他犯罪行为。

在劫持人质的条件的情况下是相似的,但有一个重要的一点。 一个人可以自愿释放受害人,并在当局的要求。 这种行动,尽管相对强制的,也将被视为有效,以避免刑事法律责任。

问题 的罪行资格 下艺术。 126和刑法206

如何从法律的角度评估的问题,一个人的行为涉嫌以获得进攻出现经常时有必要了解什么是被绑架劫持人质的区别。 他们创造的最困难的执法官员。

犯罪的资格 - 在案件移交给法院和进一步审理中的重要一步,因为适当的选择标准意味着样的制裁,责任由违法者承担。 正在审议的困惑两项罪行是相当容易的,因为它们是相似的配方。 然而,为了解决现有问题准确地识别物体侵占和行为本身的一些特定的功能。

与人质绑架捕获

如果完全理解上述各罪的构成,分别对其进行分析,然后比较所有的组成部分,我们可以区分一些明显的区别,这有助于在将来看到的数据的行为之间有明显的区别。

首先,该对象。 这是要记住最重要的事情。 劫持人质涉及侵占财产公安,绑架 - 在他的自由的人。 第二,开放性。 在第一种情况下,犯罪既可以是秘密和公开承诺,在第二 - 只能偷偷。 三,谁要求得到的人。 当捕捉这种状态下,社会和其他人谁没有与受害者的关系,在绑架 - 近亲。

并且值得一提的单独的最后一件事 - 这是最后,在确定犯罪的结构显著的作用。 所以,劫持人质被视为从提交索赔的瞬间完成,同样的绑架 - 因为一个人从他一贯的环境中撤出。 正是这种差异,以及上述的迹象,将有助于确定犯罪的类型,限定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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